“工匠精神”的孕育和傳承,需要制度土壤和文化環境,倡導和實踐“工匠精神”,先決條件是改變人們的觀念,尊崇工匠地位,建設工匠制度,創造工匠文化,要讓工匠能體面的工作,有尊嚴的生活,讓工匠成為人人羨慕的職業
要將工匠的特點升華至一種精神
“工匠精神”是當下社會的一個熱詞,不斷創新,建設創新型國家,建成制造強國,需要發揚“工匠精神”。
“工”是做工,“匠”指技藝,工匠是指有手藝或有技術的人。在原始社會的后、末期,人類社會經歷過三次重大的社會變革,即三次社會大分工。第一次大分工,畜牧業從農業中分離出來了;第二次社會大分工,又使手工業從農業中脫離出來。從那時起,人類就有了專門從事手工勞動的生產者,也就是現在所說的手藝人、或者工匠。
生產力不發達的時代,工業產品靠手工勞動,這種勞動需要專門的技術。一門技術或手藝是工匠謀生的依靠,產品質量好,有市場,有需求,受人歡迎,工匠的生活品質也就高。掌握好技術、練就好手藝,成為工匠永無止境的追求。
一個工匠從學習一門技術、掌握一門技術直到最后熟練運用一門技術并以此為生,往往要窮其畢生的精力。工匠講究拜師,如木工尊魯班為祖師,織布工尊黃道婆為祖師,造紙工尊蔡倫為祖師;工匠講究傳承,口口相傳,手手相教,有行規道矩,這就是工匠的特點。如果要將工匠的特點升華至一種精神,那就應該是執著、專注、精益求精、心無旁騖。
工匠是掌握某種專門技術或技藝的勞動者,是體力勞動者。中國人幾千年傳統文化中,根深蒂固的是勞心者治人、勞力者治于人的價值觀。士大夫、入仕者管理國家、維護秩序,占據了最高的社會等級,為尊、為貴;耕者、種者、藝者,“百工有籍”、“計日受值”,以工為生,以技養家,為卑、為賤。從早先的木匠、鐵匠、銅匠、銀匠、皮匠、鞋匠、泥瓦匠等到近現代社會的車工、銼工、鍛工、車工、鉗工、焊工、電工等,社會須臾離不開工匠,但工匠的職業在新中國成立前卻從未進入過高層級的社會階層,得到過與之相匹配的職業聲望。
必須根除拜官拜權的處世觀,再造中國職業文化
“工匠精神”源自工匠,倡導“工匠精神”,鼓勵大眾為工為匠,這是對中國人傳統價值觀的顛覆和挑戰。必須根除存在于人們心中幾千年的拜官、拜權的處世觀,重塑現代社會勞動光榮、勞動者光榮的全新價值理念,構建崇尚科學、崇尚 技術、崇尚勞動的價值體系,并使之成為全民族、全社會普遍景仰的價值準則;必須再造中國職業文化,賦予技術靈魂,賦予產品生命,讓勞動者在生產實踐中尊重技術,尊重產品,形成做工講程序,做事守規則,信守承諾,敬畏行規行矩的從業準則;必須改造國家和民族的道德倫理體系,將“工匠精神”升華為公眾和全體勞動者的信仰。
道德,是人們認可和接受的共同生活行為范式,是伴隨人類社會發展進步全過程的意識形態;信仰,是人們對主義、主張等的極度相信和尊崇,發乎于內心,源自于靈魂,是支撐道德范疇的基石,決定著人類道德實踐的范圍、層次和方式。信仰,惟有虔誠的信仰,才能超越時空和地域的籬藩,激發人類靈魂深處的高貴與偉大;“工匠精神”只有成為了工匠的信仰,成為了勞動者心靈的福音,才能為勞動者奉為圭臬,頂禮膜拜,從而在生產實踐中自覺踐行,產生無與倫比的力量,創造驚天動地的奇跡。
必須深刻認識“工匠精神”背后的制度力量
倡導“工匠精神”,鼓勵大眾為工為匠,必須深刻認識“工匠精神”背后的制度力量。人類文明形成的歷史充分表明,倡導一種理念,形成一種價值觀,達成某種廣泛認同,依靠單純的說教和宣傳是遠遠不夠的。一切物質和精神層面的元素,都必須植基于人類的天性,必須尊重人類的本原和人倫綱常。美國心理學家、行為科學家馬斯洛認為,人類需求亦如階梯一樣,由高到低分為生理、安全、社交、尊重和自我實現需求五個層次,人們勞作、奮斗、孜孜以求的也就是這對五個層次需求的不斷滿足。顯然,只有當社會制度的設計能滿足工匠多層次的需求時,才能促使其專注、執著、愛崗、敬業,不懈地追求產品的極致和完美,才有可能激發工匠不竭的潛能和無盡的創造力。在現代社會,“工匠精神”之所以能在一些國家充分彰顯,重要的原因是工匠的制度背景和人文環境。如德國,禁止工人節假日休息日上班,員工工資只能加不能減,每個工人全年可享受6周帶薪休假,每個工人均可享受優質培訓服務和優越的社會醫療保障,一旦企業拖欠職工工資則由政府先墊付。這些具體的制度,支撐了德國的技術和產品,造就了“德國制造”,鑄就了德國“工匠精神”的現實基石和內核。
“工匠精神”的孕育和傳承,需要制度土壤和文化環境,倡導和實踐“工匠精神”,先決條件是改變人們的觀念,尊崇工匠地位,建設工匠制度,創造工匠文化,要讓工匠能體面的工作,有尊嚴的生活,讓工匠成為人人羨慕的職業。這是一個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,建設過程漫長而艱辛,任重而道遠。
(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研究員,《數量經濟技術經濟學研究》雜志常務副主編,中國數量經濟學會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)